作者:专业制作各种证件 | 发布于:2023-9-14 12:54:4 | 浏览: 次
诊断证明书必需由指定的副从任医师以上医师签 字,再由门诊部审核盖印后生效。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 做出的诊断负义务。医师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病人的诊断证明书。
下列必需接到相关部分引见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:①司案需要,须无机关、交通办理部分等法律机关 的引见信,并由本院指定的专业医师出具;②病退离休哈尔滨证书制作、互换工 种、伤残判定、安全索赔等,须相关部分的引见信后,并由本院指定 的专业医师出具;③申请生育第二胎目标(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 育能力或儿童病残),须持有县以上医疗单元转诊单或乡以上打算生育办公室的引见信,由本院指定的专业医师2人以上签名出具; ④复工、复学证明,须持有单元复工、复学引见信,经本院临床医师承认后出具证明。
诊断证明不常规开具,有需要的话要跟看诊的大夫提出,一般开具后需到门急诊相关窗口盖章后无效,具体以大夫奉告为准。